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4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 2017-09-30  作者:    浏览次数: 67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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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北京市红冶汇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星等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吕星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沈煜铭,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张志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贺德智,副总经理史伟,总经理助理孙雪中、周浩明、郭星等8人,先后分别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用于办理个人事务。吕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技术部原部长曾新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中秋节前,曾新宇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赠高档酒水及礼品,存放在防汛工程车上被群众举报。曾新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技术部部长职务。

  3.丰台区长辛店镇张家坟村违规接受业务合作单位超标准接待问题。2016年1月,张家坟村在某温泉度假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及股东代表大会,期间提供温泉、游泳、球类等娱乐活动,费用共计15.36万元,其中,参会人员领取误工费共5万元;2016年9月,该村在某会议中心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期间提供游泳、球类、棋牌等娱乐活动,参会人员每人发放葡萄一箱,费用共计16.27万元,其中,两委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领取补助共1.68万元;2016年11月至12月,张家坟村在某培训中心召开宅基地认定和人口认定小组确权会议,费用共计48.32万元,参会人员领取补助共2.85万元;上述费用均由业务合作单位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村党总支原书记郑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总支书记李伯林、副书记沙德珍,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张永伟,村党总支委员武长清、杨冬英、谢振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蓟州区下窝头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主任杜长良为其子大办婚礼问题。2017年4月下旬,杜长良以电话通知、托人转告、当面告知等方式邀请下属及管理对象参加其子婚礼,并违规收受礼金4500元。2017年6月,杜长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回。

  2.宁河区老干部局原局长刘久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经刘久田批准,该局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年节费等,共计45.1万余元。2017年6月,刘久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已收缴。(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宜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5月17日,王宜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王宜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河西营销分公司原党总支书记、经理陈保生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陈保生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他人将收取的技术指导费、道路施工损坏供水管道赔偿费设立“小金库”。其中,于2015年12月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支出4500元,于2016年9月、10月先后三次违规发放奖金共计67万元。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王烽,副经理翟有康、王玮,财务科长乔素兰等人未予制止且分别违规领取奖金。2017年5月,陈保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王烽、翟有康、乔素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玮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阿拉善盟动物卫生监督所干部李瑞玲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1月,李瑞玲以到江苏南通参加培训为由,绕道去黄山、杭州和普陀山旅游,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4357元。2017年7月,李瑞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被追缴。

  2.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16日至30日,该院组织教职工共41人分两批赴华东五市和广西桂林旅游。旅游结束后,按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旅游补贴名义给参与旅游41人每人发放3000元,未参与旅游38人每人发放1500元,支付机票改签费用15470元,共计支付195470元。时任院长王生铁、党委书记王清华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8月,王生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清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网络监管中心原经理兼党总支书记李阳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期间,李阳在公司正常为其发放车辆补贴费情况下,仍私自驾驶公务用车上下班。李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公车私用费用。(辽宁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汤原县公用事业管理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4月至12月,该管理处违规为20名中层干部发放加班补助共计41940元。管理处主任陶忠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松江区规土局永丰规土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沈碗星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11月10日,沈碗星和永丰街道动迁办主任孙建、副主任朱凤兴以及区水务所永丰站站长陈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私营企业主宴请,并收受红包。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奉贤区碧海金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何婉童,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邬根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1月25日,2人在组织公司人员赴外区学习考察后,借机在某酒店公款聚餐。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杨浦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宗韧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2017年2月,宗韧赴重庆公务活动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企业负责人安排宴请和娱乐活动。宗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海市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宿迁市宿豫区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孙汝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孙汝龙同意电视台以节目评审名义,分12次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共计39500元,其中孙汝龙个人领取3600元;其使用的台长办公室面积超出规定标准。2017年7月,孙汝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医政科科长周密违规收受礼金礼卡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9月,周密在担任柯城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医政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12条,现金、购物卡等12000元。2017年4月,周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款物予以追缴。(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淮北市杜集区袁庄实验学校副校长刘长远操办孙女满月酒期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3月29日中午,刘长远在袁庄煤矿某酒店为其孙女举办满月酒,违规收受下属12人所送礼金2400元。刘长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黟县洪星乡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程懋华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初,程懋华先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折合3150元,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费用由他人支付共计18452元。程懋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由副科降为科员)处分,免去其武装部长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科长级干部黄德忠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0月1日至7日,黄德忠以企业家会员外出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工商局4名干部及个体私营企业协会8名会员赴云南旅游,并在协会报支旅游费用62800元。2017年8月,黄德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公款旅游费用。

  2.罗源县霍口畲族乡党委书记钟立强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钟立强多次提供超标准接待,并通过拆解用餐次数,虚假制作报销单、审批单、菜单及电话记录单等方式,将大单化小单,规避监督检查,违规报销吃喝费用6681元。2017年8月,钟立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款项。(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铜鼓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钟森泉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7年4月20日,钟森泉带队下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期间,违规接受被检查项目承包方安排的吃请。钟森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芦溪县畜牧水产局局长陈勇波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3月至5月期间,陈勇波先后7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共计2506.17元。陈勇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3.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周志嵩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底,周志嵩等人借外出考察之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路线到重庆游玩,公款报销旅游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共计1283元。周志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教委副主任胡培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4月,胡培文在操办女儿婚事时,化整为零、分批宴请,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1900元。胡培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收受礼金。

  2.栖霞市疾控中心监督二科科长迟文兵、工作人员王好森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5月25日,2人乘坐单位司机贾国胜驾驶的公务用车到宝桥水泥厂进行水质检测前准备工作,栖霞经济开发区防保站站长杨燕美到厂配合工作。工作结束后,宝桥水泥厂办公室负责人蒙某某邀请上述4人到某酒店就餐,相关费用由蒙某某结算。迟文兵、王好森、杨燕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贾国胜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信阳市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李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1月,时任信阳市浉河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磊,违规给某企业拨付资金16万元,以该企业党委书记个人名义购买一辆轿车,作为浉河区财政局公务用车长期使用。2017年7月,李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当阳市司法局玉泉司法所所长尹诗超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6日,尹诗超下班后将公车驾驶回家,春节期间多次驾驶公车用于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席张国兴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严爱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大冶市公安局拘留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李福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李福安与时任党支部副书记、政治教导员胡炳阳商定,违规用账外资金超标准发放津补贴。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被追缴。(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株洲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姚跃珍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姚跃珍在担任县财政局财评中心主任期间,先后9次违规收受相关单位以感谢其业务指导为由所送的红包礼金共计11000元,并将这笔钱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6月,姚跃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已上交。(湖南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供销合作社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该社副主任韦某(另案处理)、唐秋鸿、黄作奎违规公款吃喝,使用单位公款53281元开支与业务无关餐费。2017年4月,上述3人向纪检机关主动退出全部违纪款。唐秋鸿、黄作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海口市东山镇副镇长王达聪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6年和2017年端午节前,王达聪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王达聪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8月,王达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2.琼中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岗负责人颜学武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安排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颜学武赴海口市参加招标工作时,先后五次接受有关招标公司住宿安排,费用由招标公司承担。2017年7月,颜学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万盛经开区运管所稽查队负责人霍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霍强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杨某吃请,收受杨某赠送香烟、土特产等礼品,两次参加由杨某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2017年6月,霍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黔江区城乡建委民防科科长张世明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8月、10月,张世明两次接受服务对象宴请。2017年5月,张世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雅安市雨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王华和党组成员、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大忠,法规科科长赵碧秀,生态科科长陶凤,利用考察学习之机,到泸沽湖景区游玩,并通过虚开发票方式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共计4100元。王华、张大忠、赵碧秀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陶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全部费用由参与公款旅游的4人个人承担。(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盘州市石桥镇乐民村党支部书记刘中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5月,刘中以工作中需统一服装为由,擅自使用村集体资金1.44万元为村干部等18人订制西服。刘中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8月,刘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服装费用由相关个人承担。

  2.长顺县白云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部长陈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2月,陈勇借其妹结婚之机,违规收受礼金5200元。2017年6月,陈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沧源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津妍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6年1月,沧源县红十字会以教育授课名义,发放给干部职工出勤考核奖及下乡补助。2015年,沧源县红十字会以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到昆明及省外学习培训可以给予报销电话漫游费补助为由,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电话漫游费1172.34元。同时,赵津妍还存在其他问题。赵津妍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云南省纪委)


  西藏自治区
  西藏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边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洛桑扎西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8月,洛桑扎西安排单位公车送其家属前往成都,并由本人批准报销违规使用公车期间产生的油料费和差旅费5495.9元。2017年1月,洛桑扎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全部费用。(西藏自治区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佳县红枣办副主任王兴华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3月,王兴华赴安徽参加会议后,绕道前往黄山旅游,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17年7月,王兴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渭南市临渭区交通局运管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该单位以过节为名,先后5次给职工发放购物卡30.36万元,以通信费名义发放补助6.64万元。2017年9月,该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姜彦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原副书记、副局长杨舒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杨舒分管财务工作期间,未经单位同意,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并用公款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保险费、保养费、过路费等共计2.32万元。杨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2.山丹县科技局违规收取发放评审劳务费等问题。2016年9月至12月,山丹县科技局违规向6个基层科研工作站、5家享受县级众创空间科研补助企业收取评审费2.3万元,并将其中2900元用于开支本单位招待费;2016年8月,违规为6名工作人员发放评审劳务费1800元。局长梁积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科技局退还违规收取发放和使用的评审费。(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化隆县种子管理站原站长韩生福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韩生福通过采购小麦、蚕豆对外销售赚取差价及销售库存杂交油菜和春小麦种子方式,违规形成经营收入账外资金共计62万余元。2015年至2016年,韩生福给单位职工违规发放福利合计1.8万余元,违规接待6896元;2016年春节期间,违规购买拜年烟酒费用3万元。韩生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书记王生贵等3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12日,王生贵带领2名工作人员赴吉林长春参加“第二届全国农用塑料设施大棚、温室栽培技术交流会”。3人到达长春后并未参加会议,于8月13日至16日期间,在长春市内、长白山景区等地旅游。8月17日从大连返回银川,分别违规报销差旅费用4374元。在组织调查期间,3人编造虚假情况掩盖公款旅游事实。王生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降低岗位等级;其他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报销费用。

  2.盐池县惠安堡镇杜记沟村村委会主任曹树江在操办儿子婚宴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3月,曹树江在未向镇纪委报告情况下,在家中为儿子举行婚礼,共设宴34桌,收受礼金5.94万元,其中违规收受服务对象61人礼金8800元。曹树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玛纳斯县文旅广新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高彦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高彦海先后给本单位11名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共计1.99万元,个人领取0.4万元;违规报销差旅费1.69万元;收受下属所送礼金3.5万元。2017年8月,高彦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塔里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黄新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6年间,黄新平以国庆、中秋等过节补助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类过节费及福利22.5万元;以巡考补考费、高温补助、电话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37万余元;超标准发放差旅补助7.76万元;违规报销出差餐费9万余元;共计177万余元。2017年7月,黄新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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