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30  作者:    浏览次数: 145   返回

各单位、各部门: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强调以下工作要求:

一、增强底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各单位要紧盯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海市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和教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增强底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头雁效应”,自觉筑牢思想防线。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分管领域人员的廉洁教育提醒。领导干部要带头涵养家风文化、培育优良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奢侈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和要求,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健康申报和外出报备制度,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具体规定。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性变异的违规违纪行为,围绕“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即着力发现和查处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躲进内部场所公款吃喝、公务活动餐饮浪费、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收钱敛财等“节日病”;着力发现和查处以培训、考察、会议为名搞公款旅游,年底突击花钱等“四风”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吃拿卡要、耍官威搞特权、冷硬横推等师生员工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发现和查处在疫情防控等领域落实责任不到位、推进工作不严不实,以及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主动做好上传下达和舆情收集,对教职工反映、舆论关注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和情况,及时报送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

校纪检监察部门将盯紧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坚持挺纪在前,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及时纠正、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节假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迅速核查处置,对查实的问题点名通报并严肃问责。

联系电话:6432220464320960

电子邮箱:jwb@shnu.edu.cn

 

校纪委办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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