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节期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17  作者:    浏览次数: 10   返回

各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海市纠“四风”树新风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对中秋、国庆节期间紧盯“四风”工作,强调以下要求:

一要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提醒。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9月16日关于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上海市纪委监委9月14日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教育提醒并督促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要压实责任,严格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特点,认真做好谋划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措施、抓好落实。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三要畅通渠道,主动报告情况。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要及时向校纪委报告;同时要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主动做好节庆期间的舆情收集工作,及时报告教职工反映、舆论关注和自我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和情况。(联系电话:64322204、邮箱:jwb@shnu.edu.cn)

四要严查快处,加大通报力度。校纪委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把握执纪尺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于查实的问题,点名通报。  

  

  

纪委办、监督检查室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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