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做好受处分纪检监察干部回访教育

发布日期: 2021-07-28  作者:    浏览次数: 10   返回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7-28 06:30


  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受处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实现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激励人同步发力,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持续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有效发挥回访教育工作的激励效果和带动效应,市纪委监委精心确定年度回访教育对象人选,最大限度实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回访教育对象所在的部门涵盖了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巡视机构;回访教育对象的职级涵盖了厅局级、县处级和一般干部;受处理处分的档次涵盖了诫勉、警告和严重警告。

  在回访教育前,精准选定谈话对象,一人一方案,既全面客观了解情况,又减少对回访对象的负面影响。回访教育中,同回访教育对象本人、所在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教育管理责任人、干部群众代表等多主体一一进行谈话,深入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以及对组织处理处分认识态度、工作中的现实表现和履职尽责等情况。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知错悔错改错行为及时予以肯定,同时也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引导干部端正态度,打消其对组织的不满情绪,督促其认真履职。回访教育后,及时将犯错后仍积极上进、忘我工作的干部回访教育情况,提供给委机关组织部作为干部考察使用的重要参考,引导他们重拾信心、继续前行,释放“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鲜明导向。

  此外,市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具体抓手,调研了解回访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中的主要风险点以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发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警示提醒、听取意见、压实责任等多重功效。

  “开展回访教育工作过程中,发现有2名受诫勉处分干部未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检查的问题,督促所在支部召开会议立行立改;引导1名派驻干部端正态度,打消了其对组织的不满情绪。”北京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6名受处理处分的纪检监察干部均对党组织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一名犯过错误的同志’表示感激,纷纷表示将以优异的成绩报答组织的关心和帮助。”(北京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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