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30  作者:    浏览次数: 315   返回

  

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现强调以下要求:

一要严明纪律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继续坚守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426日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上海市纪委监委427日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并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守纪律、讲规矩。

二要严格督促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防控举措。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现象进行检查。

三要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主动做好舆情收集,对教职工反映、舆论关注和自我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和情况,及时报送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64322204、邮箱:jwb@shnu.edu.cn

四要严肃快查快处,做好情况通报。校纪委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将及时核查处置。对于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把握执纪尺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依规依法从重处理。对于查实的问题,点名通报。

  

  

  

纪委办、监督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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